1月16日,2016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证监会机关召开,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了今年重点任务。那么,在这份将近两万字的演讲稿里,透露了哪些关于股权众筹的内容呢?
笔者特地整理了一下。
1、“积极稳妥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推进境外上市审批制度改革,成立离岸人民币证券产品交易平台,推动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实现互认,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至16个国家和地区。全年共核准69家境内企业境外首发和再融资、同比增长82%,融资454亿美元、同比增长23%。”
在众筹之家发布的《预见2016》中,有两项提到“海外众筹项目增加”和“股权众筹走出国门”,实际上,走出国门的不仅仅是股权众筹平台,还有国内的合格投资者。
而从这份演讲稿里也可以看出,过去一年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范围在增多,境内企业境外首发和再融资也同样高速增长,这对于国内的合格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他们将会有更多的项目选择机会,不仅可以选择国内项目,还可以把目光聚焦在境外。
可预见的是,在2016年,这份数据仍然会增加,特别是境外存在较多的优质项目,投资者获利的机会也更大。笔者建议,在对境外投资环境有一定了解的情况下,部分投资人可以挑选境外项目进行投资,优化投资配置。
2、“推进监管转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实施上市公司分行业监管试点,稳妥有序实施新退市制度。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完善债券市场风险防控机制。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服务。全年累计对281家次上市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92家次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和48人次从业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190多家有风险隐患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或非法集资排查,对141家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据相关媒体发布的数据,在2015年,我国正常运营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有148家,但在这份演讲稿中,监管部门已经对141家平台进行了专项检查,也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股权众筹行业的重视程度。
3、“加快完善“新三板”制度规则体系,优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更好发挥对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的合作机制,引导登记备案、运作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要坚持私募市场定位,以提高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服务能力为中心,开展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建立符合股权众筹“大众、小额、公开”特点的发行方式。”
在这里,不仅强调了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重要性,也再次提到“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并把它列为今年证监会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可预见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对股权众筹的政策支持力度也会加大,允许股权众筹平台进行微创新。同时,开展试点工作还可以使行业发展少走弯路。
另据众筹之家的报道,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方政府都已批准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也意味着这些地方的平台将会率先担当起探索行业发展的重任。
4、“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规范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摸底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风险案件。规范私募投资基金运作,组织力量排查以私募基金名义搞非法集资、利益输送等问题和风险,及时查处纠正。”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自诞生之初,便受到“是否为非法集资”这种问题的困扰。而在去年出现的互联网融资诈骗案件中,也有多起案件涉及股权众筹。
显然,证监会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规范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被提上日程。可预见的是,在今年,很可能会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此打击利用互联网股权融资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5、“把投资者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更加贴近投资者和市场的实际需求,督促各市场主体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投教基地的工作指导,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建设投教基地,方便社会公众就近、便捷获取教育资源。继续扩大国民投资理财教育试点。”
笔者认为,这里提到的“投资者教育”问题,应该是这份演讲稿中的亮点之一。确实,在过去的一年,投资者是疯狂的,里面的原因很复杂,有行业本身的野蛮生长,有监管政策缺失的问题,等等。但证监会能够正视这个问题,也说明这是一种监管方式的进步。
而这对于股权众筹来说,同样很重要。缺乏教育的投资者大量涌入股权众筹,会导致行业出现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甚至泡沫化。同时,股权众筹属于风险性较高的投资方式,一旦投资失败,这些缺乏教育的投资者难以接受现实,容易丧失理性,进而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因而,加强投资者教育是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