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促进古筝业余教学水准,提高美育,陶冶情操。
(二)组织:由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及古筝专业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并聘请古筝教育家、演奏家参与评委工作。
(三)级别:古筝业余定级考试为1—10级(曲目及乐谱请参阅本会编撰的《中国古筝考级曲集》最新修订版—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 :考生须按所报考的级别曲目范围自选四首乐曲。传统乐曲两首,创作乐曲两首。年满20周岁(春季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可以参加成人考试;成人考试曲目:自选两首创作乐曲,一首传统乐曲;50周岁以上的考生,考试曲目:自选一首创作乐曲,两首传统乐曲。 要求能严格按乐曲所规定的节奏、速度和技巧,熟练地、完整地背谱演奏全曲,并兼顾音色、风格、表现力等要素,届时由考场评委当场挑选一或二首的其中片段应考。
(五)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合格证书。
(六)加试:报考五、六、七、八、九、十级者加试音乐基础知识--视奏,收费50元。加试考不合格者,将暂缓发放证书,待补考合格后再发证书,补考时间为下一次考试时间,视奏补考费50元。
(七)报考:
1、考生报考不限年龄。考级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络报名时,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各项缴费成功后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报名流程,请详见《2014年春季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业余定级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依据文化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文科技发〔2015〕4号文,考务费标准为:一级110元,二级120元,三级130元,四级140元,五级150元,六级160元,七级170元,八级180元,九级190元,十级200元。考级合格者均颁发相应证书,各级均另收证书费20元。初考者(不含一级)因需加考所报级别前一级的二首自选曲目(传统、创作曲目各一首, 由评委当场指定一首演奏),因此二级以上初考者(含二级)初考考务费另加50元。报名发票在考试报到时凭准考证当场领取。
3、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日--1月10日。
网络报名地址:
http://shmusic.txon.net/musician/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除双休日外)。
报名时网络操作如有疑问可咨询:021-63174340,13482578757
考级章程如有疑问可咨询筝会办公室:64043704,13701782114, 13621952364, 13621849081。
4、考级时间、地点:
暂定2016年1月24日左右,具体时间以2016年1月19日网络公布的《2016年春季古筝考级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具体安排通知》为准。
5、考生一律按网络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无故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指导老师尽快联系筝会办公室(不接受学生私自调换),无故不到所报考场应试者,将视为弃权处理,无权再转到其他考场考试。
(八)考场规定:
1、考生至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查询《2016年春季古筝考级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具体安排通知》,按准考证编号所对应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考生在考试报到时,持上一级别证书和准考证(贴好照片,未贴照片者禁止参加考试)报到。凭准考证当场领取报名发票。
3、考生无需自带乐器。
4、考生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场。家长可在等候区域等候。
5、禁止将任何通讯设备、摄影摄像录音设备、与考试相关的书籍带入考场,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为保证评委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在考试时间内一律不作任何接待。有不明事宜和特殊情况,请与报到处工作人员联系。
(九)其他:
1、古筝考级的十级台阶,需要扎实的根基,考级不能跳级。如同时报考两个级别者,低级别成绩不合格者,高级别合格证书暂缓发放,当低级别补考合格后,再一起颁发。如在报名核查中发现有跳级现象,经确认属实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因考生填写失误引起的证书制作错误,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需要重做证书将再付证书费20元。
3、如考生报名时漏缴部分费用,经核查并告知后,需补缴后再进行考试。
4、除考级各项费用的总价以外,支付系统在最后结算时,每笔将收取手续费,总计费用在200元以下(含200元)为2元,201~300元为3元,以后依次递增计算。由考生自理。
5、五级到十级的视奏练习可在本网站直接下载《2016年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业余定级考试视奏练习》。
(十)、为方便考生,合格证书将全部采用EMS快递形式投递,每张证书收取快递费15元。
(十一)、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合格原因单全部采用EMS快递形式投递,并邮寄退回证书费20元。
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