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是由全国专业音乐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作为中国音乐界的唯一代表,中国音乐家协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音乐理事会的成员。中国音协致力于推动祖国音乐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开展社会音乐活动,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关心、参与国民音乐教育,努力提高国民音乐素质”是中国音协章程既定任务之一。中国音协经过制定规则章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约集专家编纂教材等周密的准备,于1990年率先推出全国音乐考级,开创了跨省音乐考级的先河。考级的目的在于:给琴童家长当好参谋,给琴童以科学中肯的学习建议;从整体上达到规范社会音乐教学,使之走上科学、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进而推动音乐文化的普及、国民素质的提高,加强整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和国家音乐事业的基础建设。中国音协的音乐考级以其严肃、严谨、公平、公正,赢得了广大教师、家长和琴童的信任。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将秉承协会章程规定的任务,贯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为考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贡献力量。
北京考区2017年度寒假音乐考级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项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竹笛。
二、考试时间:
音乐听力:2017年1月15日,考试地点:中关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东王庄小区15号,公交北京林业大学站,地铁15号线清华东路西口站)。
歌唱及器乐:大致安排在2017年1月16日、17日,考试地点:中国儿童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
每个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将从2017年1月3日起,登陆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点击“中国音协考级报名及查询系统”,选择北京考区,选择考级期次,依次输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即可查询。
乘车路线:中国儿童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
公交(车公庄、官园或西直门南站):693路 50路 392路 604路 632路 375路 80路 562路 19路 685路 490路 84路 21路 387路 618路 694路 691路 运通106线 107电车 118电车 701路 90外环 90内环 44内环 44外环 特4路 特12外环 特12内环
地铁:2号线车公庄站或西直门站 4号线西直门站 6号线车公庄站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北京音协: 11月20日全天9:00--12:00,13:00--16:00在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院内报名,可乘2号线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或乘特2、特4、特7、7、9、14、15、44、66、301、646、673、808、826路汽车和平门站下车,即可到达。(注:北京文联院内不提供外单位车辆进入)
2、鲍蕙荞钢琴城:11月26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东城区鼓楼外大街(中轴路)27号万网大厦,可乘380、409、82路及特2路鼓楼外大街北站下车即可到达。
3、柏斯文化艺术培训学校:12月4日的上午10:30—12:00,下午13:00--16:00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柏斯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地下1层A8,可乘33、 79、355、360、365、425、539、运通101、运通114、运通118路在远大路东口下车即可到达。
4、中音在线网站网上报名:从10月20日起,至12月18日,登录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然后再从首页点击“中国音协考级北京考区报名及查询系统”→“考级报名”,进入“考级报名”页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缴费页面,然后(通过支付宝、网银、银行转账)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准考证号,请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和打印准考证,请打印准考证作为考试凭据。
5、中关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 12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6:00在清华东路东王庄15号院中关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乘车路线:355、438、628、749、913、运通110北京林业大学站下车路南;行车路线:北四环学院桥北行第二个路口向西,清华东路,过林业大学掉头,第一个过街天桥西侧路口南行进院即到。
6、中音在线艺术中心: 11月21号至12月15号(周六、日除外),全天的9:30--12:00,13:30--17:00;亚运村小营路九号亚运豪庭C座7H;北四环惠新东桥北行,过第一个红绿灯前方路口掉头,200米,路西即是。
凡集体报名的单位,请在11月22日至30日之间拨打电话88895183或15611277339,与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北京考区办公室联系,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
四、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现场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收费标准:器乐及歌唱考试费标准:一级150;二级160元;三级170元;四级180元;五级195元;六级210元;七级225元;八级240元;九级255元;十级270元;音乐听力考试费标准:一级160元;二级180元;三级200元;四级220元;五级240元。其中包括:报名费每人次10元,证书费每人次20元(考试不合格者,此款退还)。证书和考试评语速递费每人次13元,需要办理者,现场另交此费用。
5、参加电子琴重奏考级的每组4位考生必须同时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五、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考级成绩查询:
考级结束两周后,登录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点击“中国音协考级北京考区报名及查询系统”后进入成绩查询页面,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后进行成绩查询。
七、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
《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从练习曲和复调中自选一首,从乐曲中自选两首,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编) 。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协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017年暑假停用)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
2、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古典吉他:
1、教材:
《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
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三)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
《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考级教材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
《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要求见考级教材。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四)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赵易山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五)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 数码钢琴:
1、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九) 笛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