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度记者了解到,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山东考区考级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2月开始,考级于2016年1月份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 考级科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址:
报名地址:山东省音乐家协会(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邮编:250001 联系人 : 郑晓青 乔文龙
省音协办公室电话:0531-86051010、86059022
(济南地区仅设此一处报名点,外地考生可函报)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考试时间:于2016年1月30日—1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考试地点:奥林匹克中心商业区4-2号区(一号路口进西南方向)
咨询、试琴电话:88891888 88891999
三、 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名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户口本及同一底片的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三张。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3、考级收费标准:
注:2016年寒假考级起,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费每人次10元。
(2)考试费:
器乐、歌唱:一级50元;二级60元;三级70元;四级80元;五级90元;六级110元;七级120元;八级130元;九级140元;十级150元。
音乐听力:一级60元;二级80元;三级110元;四级130元;五级150元.
(3) 证书费:20元。(注:考级未通过者退还证书费)
四、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楚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收信人姓名均要求详细、准确、清楚。
3、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再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乱写。
4、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考试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查询考试的具体时间及考场将从1月20日起至1月25日用以下方式公布: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百度搜山东音协)查询
2、参加小提琴、手风琴、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等乐器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古筝1级-7级考场备古筝不需带古筝;8级-10级考场自带古筝.电子琴考场备有美得理MD-600、700型,除这种型号的电子琴以外,用其他型号电子琴的考生均需自带乐器。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注意,不要用手将“准考证”照片上的公章抹掉,以免在进入考场时引起误会。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需及时与省音协联系补办事宜。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等级证书和评语,未通过者领取评语,请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4、考级成绩查询:
(1)考级结束40天后,从中国音协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百度搜山东音协)查询
5、领取证书时间于5月10日至6月10日(节假日休息,过期办公室将不再安排专人值班)。证书只保留两年,过期不再保留.
六、各种乐器的考级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