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陆倍文
在我十几年的教学过程中,曾有许多一度觉得是天经地义的想法,却在实践过程中推翻重来的。比如,我曾一度坚信的“认谱为首”论。
所谓“认谱为首”,就是认为初学钢琴,没有什么比认谱更为重要的事情了。就像学文化,肯定要从认字开始,连字都不认识,怎么读书呢?这看起来天经地义的道理,在教学实践中却慢慢发现它的问题。比如以小汤为例,第一节课劈头盖脸上来教中央C,高音谱号下加一线,弹下去,并数一二三四。之后以中央C为中心,逐渐向两边发展,第一册结束的时候,发展到向上五度的G,与向下五度的F,一共掌握九个音。看起来挺不错的想法,但是这样一个音一个音教的想法,会导致一个问题:学生看谱习惯于一个音一个音地看,认谱特别慢。
当然,汤普森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钢琴教育家,他编写的教材使用者遍及全世界。但值得留意的是,他的教材编写于二十世纪初的美国,那么当时编写教材的针对的对象和现在我们的学生肯定有不同之处。首先,美国的孩子学琴普遍没那么早,一般要到学龄后才开始学习,那就是至少要7岁以上。据说美国某些州的法律规定,强制学龄前儿童学习,是违法行为。但中国孩子普遍学琴的年龄比较早,一般4岁以后就有开始学琴的了。4岁与7岁的儿童,虽说只差了3年,但是认知方式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实践下来,汤普森的启蒙教材给大一点的孩子用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但是6岁以下的孩子,使用起来还是困难重重的。这个困难就在于,年龄小的孩子,反应慢,很容易落入一个音一个音认谱的陷阱,想让孩子通过钢琴这件乐器来感受音乐的初衷很难实现,就更别谈什么真正的兴趣培养了。
此外,二十世纪初美国的孩子的生活中,应该会有更多的音乐实践。看看美国那时候的电影,整个就是把百老汇的舞台搬上荧幕,载歌载舞,好不热闹,可见美国人是有多爱唱歌。想象一下那时候美国人民的业余生活,晚饭过后,一家人围坐在钢琴旁,奶奶弹琴,全家人一块儿歌唱,唱得当然是最流行的曲调。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对于汤普森的教材中的音乐风格应该已经非常熟悉。我们可以看到,小汤一前几课的曲子尽管简单,但是加上钢琴伴奏,就会发现,整个就是百老汇舞台剧的音乐风格。
心中已经有了音乐,再识谱就容易得多。就像孩子都是先学说话,再学认字一样。能否想象,先学认字,再学说话会是什么样的吗?这就是幼儿学钢琴,一上来就学汤普森的感觉。
说白了,汤普森的教材的编写对象是“会说话,但还不会认字”的孩子。但我们的教学常常会面对的是还“不会说话”的孩子,若是直接教他认字,那肯定是困难重重了。那怎么办呢?那只能“说话”和“认字”一起进行了。因此,初学钢琴最重要的除了识谱以外,听与唱可以说是同样重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孩子的听力培养的黄金时间比较早,错过了就难了,而认谱能力的培养晚一点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