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腾讯授权,在暴风网站上播放“好声音”第三季前六期节目,“好声音”独家网络传播的腾讯公司起诉到法院。日前,法院对此案件作出判决:暴风集团需赔偿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计606万元。该案中的赔额也在北京市创了历史新高。
被告暴风影音认为,被告网站曾有多次被他人模仿的事实。被告还认为原告腾讯在公证取证时,下载暴风影音的过程未显示在公证书中,但不能证明侵权的暴风影音客户端就是被告,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石景山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因暴风公司涉案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明显超出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为惩戒恶意侵权行为,酌定单期节目赔偿数额为100万元,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全额共计1万元,每案赔偿数额为101万元,6期节目即6起案件共计6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