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琴考级中,为使演奏曲目体现对比性和平衡性,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判断来选择曲目,从A、B、C三套曲目中各选一首。
音阶、琶音与分解和弦
考官通常会要求考生弹奏各级别所要求的音阶、琶音和分解和弦中的至少一种形式,而从第6级开始,考官将着重聆听连奏和断奏之间是否能保持适当的平衡。
所有的音阶、琶音与分解和弦应该做到:
1. 背谱弹奏
2. 根据指定音域范围(和形式)进行上行和下行弹奏
3. 用连奏的方式准备音阶,除非考纲指定要求用断奏(或两者都需要)
4. 音阶弹奏不使用踏板
5. 没有不恰当的重音出现,速度应与准确性和清晰度相一致
建议的音阶弹奏最低速度在《音乐考试》一书中列出,也可在英皇出版的每一级的音阶要求书中找到相关内容。
任何能对演奏产生良好效果的实用而系统的指法都可以接受。
考生可从任一八度开始弹奏,只要能覆盖所要求的音域范围。对于所有要求“双手弹奏”的内容,双手之间都应该保持一个八度,除非另有说明。琶音、减七和弦和属七和弦的弹奏只要求原位,除非另有说明。单手三度音阶或双手间隔三度的音阶应从较低音区的主音开始弹奏,而单手六度音阶或双手间隔六度的音阶应从较高音区的主音开始弹奏。
视奏
考生在开始正式视奏之前,可有最多半分钟的时间进行浏览,如考生希望,也可试弹视奏中的任一部分。每一级视奏的主要要求在本考纲中列出;关于视奏模拟测试的书已由英皇出版。
演奏和评估
考官在评分时不仅会评估音符和时值的准确性,也会评估其他决定演奏好坏的因素,如触键的质量、音乐的层次与变化、速度的选择以及在表情记号、乐句和重音等方面的细节处理。任何能对演奏产生良好效果的实用而系统的指法都可以接受。对踏板的有效使用与否将被列入评分范围之内,但对于较低级别中那些有困难够到踏板的考生允许不用踏板,只要演奏效果令人满意。同样,对于手太小的考生也允许不用踏板,不会由于采用展开的和弦或省略音的方式弹奏而被扣分,只要演奏效果令人满意。进一步的评分标准内容可见《音乐考试》一书。
评分框架
每个级别的总分分布情况:
音阶和琶音/分解和弦 21
乐曲A 30
B 30
C 30
视奏 21
听觉测试 18
总分 150
考试音乐和演奏要求
a 考试中的各个部分可根据考生的选择,按任意的顺序进行。
b 建议教师和考生不仅要关注目前所列出的这些有关考纲曲目的要求,还要密切关注之前的考试规则。考生选择一首“乐曲”是指从包括考纲的A、B、C三套曲目列表中列出的所有音乐。因此,一首“乐曲”可能包括一个作品中一个以上的乐章,或是唱片中一个以上的项目。
c必要时,会在考纲中列出一首乐曲/一个乐章的最初的速度标示(或乐段标题)。如一首乐曲/一个乐章包含一种以上速度标示(或乐段标题),考试中仍然需要演奏整首乐曲/整个乐章(除非有其他标示)。
d 没有遵照考纲中具体要求和规则的考生(如演奏一首不在考纲曲目范围内的乐曲,或没有准备好演奏考纲中所示的完整长度的乐曲)会受到处罚,或在某种情况下取消考试资格。
e 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委员会允许新旧考纲内容重叠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旧考纲中的曲目也可以演奏。
f 对于考纲中所列出的曲目,考生可使用任何一个版本,除非是指明特定的改编版本。考纲中所引用的版本仅供参考,不一定要采用。
g 考生可运用自己的判断力来看待音乐中的标示或记号(尤其是论述性文字),如节拍器记号、指法、分句、对装饰音的演绎等,这些并不需要严格遵照。音乐中没有这些标记的地方,考生也应运用自己的判断力使演奏更具音乐性。
h 考生应遵照“从头反复”和“从记号反复”的标示,但如有几小节以上的其他形式的重复,考试中则不要求重复弹奏,除了在考纲中另有规定。
i是否背谱演奏可自由选择。考官可在演奏前后随意浏览任何曲目的乐谱;因此,背谱演奏的考生必须保证向考官提供一份乐谱。
j 考官可根据自己的判断力,让考生终止任何乐曲的演奏,只要他们认为已经足以对考生作出评价。
k 1988年(英国)的版权、设计和专利法不允许制作和使用复制本(或其他副本),但英国音乐出版者联合会的公平实践条例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制作复制本(如翻谱有困难),但只有在条例的附录C中列出版权持有者才可行。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在任何副本制作之前都应向版权持有者提出申请。由申请人负责保证考生在制作和使用复制本(或其他副本)方面能依照法律执行。如发现考生使用与考试相关的不合法的复制本(或副本),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联合委员会将有权扣留考生的考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