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表演文凭级(演奏级)的说明
随着社会音乐学习者在音乐学习过程中演奏能力的逐步提高,现有的音乐考级等第已不能满足进一步考评的需求。因此,上海音乐学院对不同种类乐器在现有考级等第基础上进行了延伸,以更高规格的演奏标准和考试形式鉴定。
鉴于表演文凭级(演奏级)考试形式和考场标准要求不同于一般考级,目前只限定在上海本院一个考点内进行考试,目前不设立分考点。考试每年4月份开考一次,报考者必须持有上海音乐学院颁发的相关专业十级证书和高级(A级)乐理证书,方可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参照以下简章。
二、表演文凭级(演奏级)开考专业:钢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年龄不限,但须获得我院发放的所报专业考级十级证书和高级(A级)乐理证书,非本院的证书须经审核认定通过后方可报名。高级乐理证书未获得的考生,演奏证书暂缓发放;
2、钢琴演奏级须逐级报考,不可跳级报名,翌年报考者需获得前一级别证书方可报考;
3、报名表所有信息需填写完整,否则缓发证书,若因填写原因造成制作证书错误的,须承担重新制作证书的工本费;
4、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
5、演奏级证书将按照考生报名时所预留地址以邮寄的方式发送;
四、考试要求:
1、正确掌握作品风格,技术上有把握,音符节奏、表情记号、速度记号表现准确,演奏流畅完整,演奏时须背谱;
2、演奏时勿需反复(da capo除外),考级时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演奏一级考试曲目为三首,在A、B、C套曲中各任选一首;
4、演奏二级考试曲目为四首,在A、B、C、D套曲中各任选一首;
5、演奏三级考试曲目为五首,在A、B、C、D、E套曲中各任选一首;
6、报考演奏三级的考生部分考试曲目考级曲集内暂不提供,需考生另行购买;
五、补充曲目说明:
演奏三级:C套贝多芬f小调奏鸣曲 作品57(热情),莫扎特a小调奏鸣曲 k310,海顿C大调奏鸣曲 Hob XVI/50;
演奏三级:D套肖邦降B小调奏鸣曲 作品35;
演奏三级:E套格什温前奏曲(三首)
六、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文凭级(演奏级)使用教材
有意向报考上海音乐学院钢琴文凭级(演奏级)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到桂林市和声艺术学校报名参加今年的高级乐理考试培训班。
七、乐理、视唱练耳考级培训
1、培训人员:参加乐理、视唱练耳培训学员须通过器乐考级六级以上(包括六级),符合以上条件的学员方可报名参加。
2、乐理培训开班时间:2016年7月、8月各一期
3、乐理培训地点:桂林市和声艺术培训学校(信义路23号榕湖苑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