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一所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在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中央音乐学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概述
为了促进音乐艺术在广东佛山地区更广泛的传播、繁荣和普及。佛山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继1999至2014年连续十五年,成功举办了广东佛山地区的“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活动”。2015年继续与中央音乐学院合作,在我校设立考场,承办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活动。
1、考级专业:
B 钢琴 D 小提琴 E 声乐 I 古筝 N 长笛 Q萨克斯 J 笛子 F 二 胡 Y 音乐基础知识 QY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 (英文字母为各专业代码)
2、报考对象和条件:
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9级为最高级(成人声乐最高级为8级),钢琴专业增加演奏级。 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初级、 “旧音基”的2-3级。凡学过以上专业演奏(唱)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地区不限。
3、报名
距离“2015年年底,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报名截止日期仅剩5天,请需要报名的学生们抓紧时间!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31日截止报名(周二至周日:14:00—21:0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51号日明大厦3楼——佛山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总校及属下各校区。
咨询电话:0757-83393605、83356096转804。
3报名手续:
(1)准备好三张同一底片的小一寸(2.2×3.2cm)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到报名点领取简章、报名表,并在其中两张照片背面写明考生的姓名、专业、级别等三项内容。
报考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初级,需提供电子版报名照片,应为清晰的证件照(最好为白底),照片规格为240(宽)X320(高),生活照一律不接受报名。
(2)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3)报考各专业一、二级的考生无需“音基”证书。
报考各专业未满7周岁及40周岁以上的考生可免“音基”证书,但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 报考各专业三至演奏级的考生:持有原“音基”证书一、二、三级者,报考各专业三至六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一级证书;报考各专业七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二级证书;报考各专业八至演奏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三级证书。
持有“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初级)证书者,目前仍可报考我院钢琴等各专业(含少儿声乐)三至演奏级。报名时须出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音乐基础知识》(初级)证书。
(4)关于报考级别,请务必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相应级别,九级(含九级)以下可以直接报考,只考本级相应考试内容,无其他加考曲目。报考演奏级须出示“音基”初级或原“音基”三级证书及本专业九级证书。关于报考级别,请务必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相应级别后再填报名表,报哪个级别,只准考哪个级别。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
4、考试及发榜
1考试时间:
初定2015年12月底1月初,已报名的考生凭收据在12月12-25日领取《准考证》。
具体的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确定。
2考试要求:
准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区。
除钢琴、古筝外,其它专业均需自带乐器。声乐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或自带播放器。
3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试结束1个月后在我校及各校区公布考试结果。
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及各校区领取评审表和证书,证书于次年的4月底领取。
注意事项
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所有参加考试者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者例外)。
各专业1-9级(符合“音基”要求情况下)可以直接报考相应级别,只考本级考试内容,无需加考前一级曲目。演奏级(符合“音基”要求情况下)需有本专业九级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按教程规定进行。
(1)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新编钢琴、小提琴、萨克斯考级教程已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该教程自即日起可与我院目前钢琴、小提琴、萨克斯考级所使用教程同时使用但每级的曲目不可混用。
(2)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定的曲目考级。
(3)考场内不允许录音录像。
欢迎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水平考级,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