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人民艺术剧院党委书记、院长佟春光、副院长徐英志等一行6人赴沈阳音乐学院座谈,佟春光院长在之后的签字仪式上与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共同签订了两家在演出以及教学实践合作方面的战略协议书。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师资力量、剧场资源、舞台资源以及艺术实践和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入而广泛的合作与交流。
在座谈会上,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给予辽艺极高的肯定,甚至表示从小就对辽艺的话剧作品和老艺术家们十分崇敬,认为辽艺的作品都是有强度有温度的精品,剧院历史积淀极其深厚;
刘辉院长还谈到,辽艺与沈音早在东北鲁艺时期就是一家人,同宗同源,一脉相承,如今合作联手,更是亲如一家;刘辉院长希望辽艺和沈音今后能够取长补短、合作共赢,沈音也必将在协议中涉及到的各个方面给予辽艺支持和协助。
辽艺院长佟春光也随之在座谈会上发言,认为这是“可以载入史册的一天”,佟春光院长高度认可刘辉院长对辽艺和沈音一脉相承的说法,认为俩家的感情始终相连,“我们是一脉相承的一家人,剧院电声乐团中有很多演员都来自沈音”;
并称沈音多年来在我国音乐事业上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的音乐人才,是在全国极富盛名的优秀学府;佟春光院长全面介绍了辽艺在舞台表演上的发展规划,并着重介绍了辽艺附属艺校即将开学,以及在声乐相关专业上与沈音合作共赢的思路。
佟春光院长表示,非常看重这次与沈音的合作,希望两家单位可以资源优势互补,辽艺也将在演员、剧场等资源以及实践基地等各个方面给予沈音支持,希望合作可以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座谈会过后进入战略协议签署仪式环节,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佟春光院长与沈阳音乐学院刘辉院长分别代表剧院与学院在协议上签字。此次签约后,各项合作将陆续展开。
到场参加此次座谈会和签约仪式的主要人员还有,沈阳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宋喜仁、纪委书记于彦、副院长张伯威、副院长吴厚兴、办公室主任刘大军、演出教学实践中心主任王志昕、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陶晓晖;
辽宁人民艺术剧院办公室主任孙武、附属艺校校长侯国栋、辽宁电声乐团团长阎波、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舞美中心主任赵爱平和策划推广中心主任黄丹等。
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我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截至2013年,学院拥有校本部、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本科教学校区,以及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在传统的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的基础上,又开设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达70余个专业方向。
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