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聪,小名艾,1912年出生于海丰县城幼石街书香之家。自幼聪敏过人,喜爱音乐;3岁便能跟着留声机哼歌,6岁跟嫂嫂学弹风琴,12岁随兄赴法国留学,14岁进法国南锡音乐学院学习,16岁入法国国立巴黎音乐学院小提琴高级班,师从乐师蒲虚理和著名小提琴教授奥别多菲尔。1929年2月回国探亲,在上海、广州、香港、台北举行音乐会,被誉为“神童”。1930年初回到巴黎,从毕能蓬教授攻读理论作曲。
1931年学成回国,即致力于祖国的音乐事业,历任广州音乐学院院长、中央大学教育学院音乐系讲师、国立中山大学师范学院音乐系教授、中华交响乐团指挥、贵阳艺术馆长、台湾交响乐团独奏家和指挥、中华音乐学院院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等职。在此期间,除在各地巡回演出,举办独奏音乐会和从事教育工作外,创作了大批各种题材的音乐作品。代表作有:《20首抗战歌曲》、《第一回旋曲》、《F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牧歌》、《秋收舞曲》、《钢琴五重奏曲》、《民主大合唱》、《祖国大合唱》、《春天大合唱》、话剧《屈原》配乐、《山林之歌》、《淮河大合唱》、《第二交响曲》、歌曲《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等。
马思聪是中国第一代小提琴音乐作曲家与演奏家,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945年抗战胜利后,先后担任台湾交响乐团指挥、广州艺术音乐系主任、上海中华音乐学校校长、香港中华音乐院院长等。
马思聪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残酷迫害后,1967年1月15日晚携全家避难赴香港,21日抵达美国。4月在纽约第一次公开露面,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题为《我为什么离开中国——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可怕真相》的长篇讲话,震动世界。1968年初被康生、谢富治定为“叛国投敌分子”,亲属多受株连,1985年公安部、文化部为他彻底平反。留居美国期间,创作了《阿美组曲》、舞剧音乐《晚霞》、歌剧《热碧亚》以及小提琴、大提琴独奏曲、为唐诗谱曲等一大批声乐作品。马思聪旅居美国20年,于1987年5月20日因病逝世。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