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厅主管,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校园座落在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规模规划设计,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20.38亿元(不含征地费)。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并逐步建设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目前,学院共拥有大剧院1个、音乐厅3个、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842间和录音棚6个。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与学校各系部共享全校硬件及软件资源,继续教育学院有完善的行政、教学、生活管理系统,具备优越的办学条件及培养资源。学前教育自学助考由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管理和培养职能。学前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全称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它也被称为自考专修班、自考大专(本科)班、自考班、自考辅导班等。它是高等学校的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形式之一,学生全日制在校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为主,以校内素质教育课程为辅的一种高等教育助学的组织形式,学生参加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经思想品德鉴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自考助学班学生全日制在校学习,接受大学校园文化的熏陶,能享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同等的学习权力。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坚持全日制学习的全国应往届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及同等学力的毕业生。
二、办学地点
浙江音乐学院校区内(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三、收费标准
培训费18000元/学年,住宿水电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报读我校自考助学的同学,可同时报考我校相应成人学历教育的考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学分考试、实践性环节培训、网上作业费、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中心2楼208室。
联系电话:0571-89808133;15345880189金老师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填写“2016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新生报名表”。
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相应的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半身照片四张(照片背面注上姓名)
(四)官方网站:http://www.zjcm.edu.cn
五、报名预缴费金额、方式
(一)学生报名时需缴报名费110元。
(二)现场报名一律以现金形式缴纳报名费。
(三)培训费交费时间、方式等详见《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考生于9月20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1.考试时间:9月21日、9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示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
语文、英语、数学、史地综合或理化综合
3.考试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
(二)面试及才艺展示
1.时间:2016年9月23日(详见准考证)
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
3.内容:①自我介绍 ②才艺展示
4.考试注意事项:
(1)凡有缺考科目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
(2)在才艺展示环节中所需要的音乐伴奏、道具及材料等均由考生自备。
(3)才艺展示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七、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文化课占70%、面试占30%)、专业报名人数,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二)被录取的学生将收到由我院寄发的加盖有“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三)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9月26日统一发放。
八、教学、考试安排
(一)我院将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开考课程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任务,确保每年完成5—7门课程的授课量。
(二)根据省考试院的考试计划由我院组织统一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参加统考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
九、证书发放
学完自考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发放加盖主考院校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国内外认可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其学历和学位,毕业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2016年自考全日制助学班招生专业设置及招生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 次 | 学习年限 | 招生数 | 教学及住宿地点 |
3040101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60人 | 浙江音乐学院校区内(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以浙江教育考试网和浙江音乐学院网站刊登的最新招生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