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童和家长与钢琴教师双方是什么关系呢?消费者与服务商还是偏向于传统意义上的师徒?
当主导教学的服务方遇到是“上帝”的消费者,似乎双方都不太容易搞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角色。
先看教师这方:
教学中,本该对家长不切实际的要求,甚至错误的决定,需要解释并拒绝的,却选择妥协,违心“遵从”。教学的规律,原则在“消费者”面前统统不复存在。
比如:有家长认为学钢琴不需要学乐理,不考乐理。理由简单,有的钢琴考级主办方允许不通过同级别乐理考试,就能考弹奏。孩子以后又不走专业这条路没有必要学乐理。教师为了迎合家长的定位,也同意。但这样的结果如何呢?一个钢琴级别10级的琴童,居然乐理不清楚,他能弹出什么呢?更不用说能弹奏不同风格的作品了。拿来谱子居然不能弹奏。没有音乐素养的10级水平,只会原地踏板,再难突破。
再如:有的家长急功近利。把通过钢琴弹奏考级作为孩儿钢琴水平的标志,也把通过考级来衡量老师的教学水平的方法。只要能通过考级,哪管真正学到什么,为迎合消费者的要求,教师投其所好,拔苗助长,一年中就教几个考级曲目。不少琴童居然就这样通过考级(社会上这样的琴童不在少数)。殊不知,学琴的路就此走歪了,这样的证书有什么含金量可言?有考过10级弹奏级的琴童,家长居然找老师给孩子从4级再重新学起,并要把相应的乐理补上。
以前学艺,都有拜师学艺的共识。师傅接纳徒弟,把自己的技艺,吃饭本领教授给徒弟,管吃管住,徒弟做帮工,长大了学到本事要回馈师傅,这就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由来。这样的情形,在如今独立平等,市场化的环境下自然不再适用,但是它也不是完全毫无价值,尊师重道的传统依然有存在的必要。毕竟教育不是普通的商品。
如果教师没了作为一个师者,一个传道授业解惑者的身份认同,仅仅是人家出钱雇请的服务者。很容易导致教师不顾教学原则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偏好。
因为市场价值规律,客户需求成为主导,那么教师就无法主导教学的互动,因此钢琴老师无法理直气壮的坚持教学原则,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取悦了家长,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