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中的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这一词的含义,原来是指用罗曼语(Roman)书写的故事,进而专指长篇小说或骑士故事,后来也包括传奇小说等。浪漫主义在艺术上的兴起,首先出现于十八世纪的文学中。在作品里,将一切个人的感情、趣味和才能完全不受限制地表现出来。
就是说,作曲家强烈地表现出自己的癖好。这与受形式支配的古典主义在理论上相对立。古典主义的音乐是线条式的而且是鲜明的,浪漫主义的音乐富于色彩和感情,含有许多主观、空想的因素。然而,这只是原则上的区别,实际上在古典主义音乐中,已含有浪漫主义的因素,而浪漫派的作品中,也多有古典式的内容。
二、浪漫主义音乐的形成
初期浪漫主义音乐与其它姊妹艺术一样,发自欧洲“启蒙时代”的思想与同法国大革命有关的自由民主思想,比文学中的浪漫主义约晚数十年。贝多芬的晚期作品已成为初期的浪漫主义的先驱,其后的作曲家们都可划分为浪漫派。从时代上来说,十九世纪中叶是其全盛时期。
三、浪漫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
事实上,在古典派作曲家贝多芬、罗西尼和韦伯的后期作品中,就已经明显地流露出浪漫主义音乐的风格,正是他们开创了浪漫派的先河。1800年前后出生的作曲家们,形成了初期浪漫主义的中心。作为代表初期的浪漫派作曲家,可举出舒伯特和柏辽兹这两人。他们都是从格鲁克、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传统出发,而又各自形成了自己的流派。
后来,浪漫主义音乐经过门德尔松、舒曼、肖邦和威尔第等人的进一步完善,在柴科夫斯基、李斯特和瓦格纳的时代达到了高峰,这一系列作曲家、钢琴家构成了中期浪漫主义的中心。至于马勒、理查·施特劳斯和拉赫玛尼诺夫等近代名家的作品,则在音乐史上归于晚期浪漫主义音乐。
四、浪漫主义音乐的历史地位
浪漫乐派在音乐史上的地位不言而喻,不但这一时期盛产伟大的音乐家,而且音乐体裁空前广泛,出现了诸如无词歌、夜曲、艺术歌曲、叙事曲、交响诗等新颖、别致的形式,是人类艺术史上的一个“宝库”。
浪漫主义音乐也是一座桥梁:韦伯接受了格鲁克和莫扎特的传统,传至近代的瓦格纳;舒柏特在器乐方面是贝多芬的继承人,但是他的浪漫主义艺术歌曲,经过舒曼和沃尔夫传到现在;柏辽兹的标题音乐出自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后来又与近代法国的印象主义发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