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声明之原文
“近日,有机构以国家教育部全国艺术特长生认证中心名义举办全国艺术特长生认证。
教育部办公厅郑重声明:教育部从未成立全国艺术特长生认证中心,从未认可过任何艺术特长生认证机构,也不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机构等相关组织开展的艺术特长生测评与认证活动。
教育部办公厅提醒广大师生及家长,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对于假冒者的不法行为,我们将依法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大家一定要注意:
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声明中,一再提到“从未成立”、“从未认可”,这是关键!是不是表明所有“全国艺术特长生认证”都不被认可呢?当然,如,正规的认证机构也值得肯定。
宣传国家政策,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