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过程
1)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在考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提前5分钟在考场外等候;
2)考生持本人签名的抽签号进入考场,将抽签号交给工作人员放入票箱,到工作人员处抽取视奏(唱)题;
3)考生在指定表演位置自报科目一表演内容(不得报出姓名和学校),在主考专家同意下开始测试,科目一考核完成后测试科目二;
4)科目二测试完毕,经主考专家同意后退出考场。
注意事项
1、考生所需乐器、伴奏自备,我校声乐、钢琴项目考场提供钢琴,交响考场提供定音鼓,民乐考场提供排鼓、大鼓。
2、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西八楼(所需乐器由考务工作人员协助搬运)。
3、考场内外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4、考生可乘坐521、536、702、518、593等市公交车到学校南三门,按指示牌到指定地点报到。